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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微信、微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资料来源:      日期:2016年05月10日     浏览量:

宣传〔2015〕37号

    为充分发挥学校新闻网、微信、微博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舆论导向和服务师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网信息的发布与管理,推进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学校和宣传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网栏目功能定位

    1.学校要闻:学校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所取得的荣誉、成就等报道。

    2.院处动态:各处级单位组织开展的各方面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活动、工作成就报道。

    3.多彩校园:团学活动报道。

    4.校园人物:学校先进人物、团队事迹报道。

    5.媒体关注:转载主流媒体对我校正面的新闻报道。

    6.视频新闻:自制视频新闻和主流媒体对我校的视频新闻报道。

    7.高教视点:转载关于高等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重要改革发展信息。

    8.理论园地:转载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刊登的重要理论文章或评论文章。

    9.政策法规:转载党、国家、地方重要法律法规。

    10.校园文化:发布展示校徽、校歌、校训、宣传片、画册等宣传学校形象和其他校园文化作品的资料。

    11.光影校园:发布展示校园建筑、景观照片。

    12.校报:发布校报电子版。

    13.广播:发布校园广播节目。

    14.专题:校内相关专题网站的链接。

    15.微矩阵:主要包括微博联盟和微信联盟,集中展示学校和各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

    16.新闻图片:择优发布学校要闻图片。

    二、微信、微博功能定位

    1. 安徽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微博是以“安徽理工大学”名义开设的学校新闻宣传媒体。

    2. 微信、微博主要发布学校最新工作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形象。

    3. 微信、微博遵循新媒体运行规律,在信息发布内容、方式上体现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

    三、管理分工

    1.“学校要闻”、“院处动态”、“多彩校园”、“校园人物”、“新闻图片”栏目由内宣中心负责。

    2.“媒体关注”、“光影校园”栏目由外宣中心负责。

    3.“视频新闻”栏目由综合科负责,校外媒体视频新闻报道材料由外宣中心提供。

    4.“高教视点”、“理论园地”、“政策法规”、“校园文化”栏目由理论宣传科负责。

    5.“校报” 栏目由校报编辑部负责。

    6.“广播”栏目由广播站(综合科)负责。

    7.“专题”栏目由内宣中心负责。

    8.学校官方微信、“微矩阵”中的“微信联盟”由综合科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矩阵”中的“微博联盟”由外宣中心负责。

    四、信息发布审核

    1.“学校要闻”、“院处动态”、“多彩校园”、“校园人物”、“新闻图片”等分类新闻,遵照新闻信息发布程序办理。各单位信息员报送的单位领导核稿后的稿件,经内宣中心编辑报部领导审稿后上传、发布并署名。

    2.“媒体关注”、“视频新闻”、“高教视点”、“理论园地”、“政策法规”、“校园文化”、“光影校园”等栏目信息由负责管理科室供稿,报部领导审核后上传,由新闻网管理员发布并署供稿人、审稿人姓名。

    3. 微博信息经微博管理员(外宣中心负责人)初审,报部领导复审后发布。

    4. 微信信息经微信管理员(综合科负责人)初审,报部领导复审后发布。

    五、信息发布要求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信息要宣传学校及各单位改革与发展的新举措、新成就,展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发布信息,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2.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坚持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未经审核的信息上传新闻网和微信、微博。新闻网、微信、微博管理员拥有并行使信息发布权,要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保证新闻网、微信、微博的安全运行。相关人员加强保密意识,严格保密审查,涉密内容不得上网发布,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3.强化责任意识。相关人员要根据管理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栏目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信息,提高新闻网、微信、微博的信息量。严格遵守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新闻信息的质量,确保信息发布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