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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胡建淼应邀作辅导报告

资料来源:      日期:2018年05月31日     浏览量: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师生的宪法观念,5月30日下午,学校在舜耕会堂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部主任胡建淼作题为《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专题报告。校党委书记郭永存主持学习会。副校长孟祥瑞,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周峰,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郑明东、吴照明、宫能平、董雨出席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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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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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教授作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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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存主持学习会(摄影:张雷)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胡建淼教授以生动翔实的案例,从“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说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新中国有几部宪法,现行宪法作了哪几次修改”“为什么要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等三方面,详细讲解了宪法的内涵、法律地位,现行宪法制定和修改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治国理念等问题。报告指出,这次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共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只有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才能保证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地位,才能使我们国家长治久安。

郭永存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胡建淼教授的报告既有专业系统的理论阐释,又有鲜活生动的案例讲解,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和维护宪法,很有启发和帮助。他强调,全校广大职工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法学部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执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长期从事公法和行政法研究,共出版90多部著作(含合著)。

全校处级干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师生代表等400多人参加了学习会。

                (撰稿、核稿:董坤、董淑平 编辑、审稿:夏雅凤、董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