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出席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长三角地区职业健康合作协议》和2023年长三角职业健康合作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我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建设,11月14日下午,安徽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在省卫健委四楼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医学部主任鲁超出席会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疾控局局长刘志荣主持并讲话。
推进会现场(摄影:穆敏)
鲁超介绍了学校在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建设经费的投入及研究场所的落实情况,并针对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如何在安徽省开花结果,切实推动先进防护技术在省属企业转化、示范、推广应用提出了高质量的建设性意见。他指出,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中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等单位需与工程防护应用场景结合,推广“降尘、减毒、降噪和防范电离辐射+工程+心理”深度融合研究模式,开展职业人群基线调查,摸清我省各企业职业人群基本情况、建设职业人群数据库、建立职业健康预警系统、溯源职业危害因素,做到先进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落地安徽、扎根安徽、服务安徽、造福安徽职业人群。
刘志荣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创新研究,提升我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水平,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二要强化建设责任。建设单位要围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建设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压实建设部门主体责任,加强论证评估。要加强与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做好资源有效整合利用,确保建设方案落地见效。三要推进工作落实。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抓好研究技术尽快在我省推广应用,推动更多企业职业病防护工程技术改造升级,保障好更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要加强长三角职业健康合作,更好地提升区域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能力和水平。
我校和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院)作为粉尘与化学毒物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噪声与电离辐射工程防护技术中心的牵头建设单位,立足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体系、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高素质创新人才供给,提高我省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中心建设质量,提升我省职业病防治水平等进行了汇报交流。
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财务处、科教处相关负责同志,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部分专家,省二院(省职业病防治院)、省疾控中心分管领导部分负责同志,校科研部、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交流。